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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学年本科老生缴纳学住费通知

作者:   时间:2014-07-28   点击数:

为做好我校2014学年本科老生(2011级、2012级、2013级)学住费缴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学费及住宿费标准

注:软件工程(大三、大四)班级为:1221班、1121

二、 缴费方式:银行代扣 B2C网上缴费
(一)根据本通知第一条学费及住宿费标准确定本人本学年应缴的学费和住宿费数。
(二) 学生可持牡丹灵通卡在北京工行网点办理存款,不收手续费;在异地存款手续费率为0.5%;手续费率以工行要求为准。
(三)存款金额必须高于应缴费总额10元(因银行扣款后的账户余额不能低于10元)。
(四)存款截止时间:请各位同学于2014910日之前将应缴学费、住宿费存入牡丹灵通卡;届时财务处将委托北京工行从学生的工行账号内扣缴学费和住宿费。

(五)如无牡丹灵通卡或银行批量代扣不成功的学生,请于917日之后登录学校财务处网站(网址:http://cwc.buaa.edu.cn/)——校园统一交费支付平台,按照B2C网上缴费的流程提示办理缴费。
(六)本缴费方式所指的牡丹灵通卡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的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
三、注意事项

(一)贷款生可于917日之后登录学校财务处网站(网址:http://cwc.buaa.edu.cn/)——校园统一交费支付平台,按照B2C网上缴费的流程提示办理缴费(只缴纳应交费用扣除贷款后的差额部分),学校不再批量代扣。
(二)学生住宿费的具体金额以所住宿舍楼缴费标准为准。
(三)学生可用牡丹灵通卡存、取生活费,避免携带大量现金。
(四) 银行批量扣款和网上缴费成功的学生的收据将在收费工作结束后(11月份)集中打印,由院系辅导员领取并发放;收据应妥善保管,凭此办理各项相关事宜,丢失不补。
(五)恶意欠费的学生将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专)科学生学杂费缴纳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财务处
2014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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