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财综[2018]62号)、《关于统一全国财政电子票据式样和财政机打票据式样的通知》(财综[2018]72号)文件精神,为方便我校学生获取、查看、保存学费住宿费交费票据,学校于2019年8月31日起正式启用“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票据(以下简称“电子票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子票据适用对象及范围
2019年8月31日起,我校学生交纳学费、住宿费全面开具电子票据。
二、电子票据获取方式
(一)电子邮件:学生交费完成后,在财务处登记的电子邮箱可收到开具电子票据的有关提示,根据提示下载打印电子票据即可。
(二)网上查询:学生交费完成后,电子邮箱未收到电子票据开具成功提示的,可登录财务处网上综合财务信息系统(网址:https://icw.buaa.edu.cn/)-网上查询系统查询电子票据,具体查询步骤见附件。电子邮箱收到开票的提示的学生也可登录财务处网上综合财务信息系统查询。
附件:关于获取和查看电子票据操作指南
财务处
2019年9月9日